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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涉重大专利诉讼 “关联交易”疑云未散(2)

2019-04-11 09:33:23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该起诉讼案的最新进展是,鸿合科技对涉诉的四项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已经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目前还未作出判定。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对杨志刚律师对《投资者网》表示:“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法及实施细则的基本完善,侵权判定的标准和原则已日益清晰,一旦企业发生侵权问题,置身法律纠纷是其一,有时还得面临侵权索赔的恶果。”

鸿合科技涉重大专利诉讼 “关联交易”疑云未散

股权疑点和关联交易

据相关媒体报道,自2018年6月IPO招股书预披露后,鸿合科技就因多个事项受到市场各方的质疑,如董秘持股变化疑未完整披露及关联交易披露不清等。

《投资者网》梳理发现,公开资料显示在鸿合科技提交招股书的前一年,有四家PE突击入股,分别是共青城富视、苏州冠新、泰安茂榕以及鹰发集团。截至2017年末,鸿合科技董秘孙晓蔷通过共青城富视持有鸿合科技0.91%的股权。而孙晓蔷于2016年就首次出资6.25万元,持鸿合科技0.13%的股权。公司招股书仅提及了公司中董监高及主要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中,而并未出现在公司股权演变过程中。这部分股权到底从何而来?《投资者网》致函公司方面,截至发稿并未得到回复。

值得注意的是,发审委在反馈意见中明确要求,鸿合科技保荐机构及律师补充说明鸿合科技历次出资、增资及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合法性;补充说明公司自然人股东的身份信息和基本情况;公司直接和间接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利益输送安排等。但在鸿合科技更新后的说明书中,鲜有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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