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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创优品与NOME之争余波未了 加盟商同时经营两品牌门店恐遭惩戒(2)

2019-04-11 09:33:1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而NOME公司的媒介公关总监邓启明则对此表示惊讶,他向记者表示:“在零售行业,加盟商同时经营多个品牌很普遍,对于有些NOME加盟商经营名创优品店铺,我们也知悉,但没有明确并严格地要求他们不能去碰哪一个品牌。”他认为,名创优品对加盟商的惩戒比较强硬。

邓启明称,NOME与名创优品不存在很直接的正面冲突,一是经营范畴不同,NOME聚焦在家居,而名创优品更多的是小商品零售的概念;二是产品定价不同,NOME的平均单价要比名创优品高;三是店铺选址不同,NOME店铺主要选址在购物中心,而名创优品更多是商业街,有各自的辐射范围。

若如NOME公司所说,那加盟条款中明确指出NOME对名创优品构成竞争的依据是什么呢?截至发稿,记者尚未得到名创优品方面的回复。

不过,记者咨询律师后得知,关于加盟条款中竞业的范围,需要双方事先约定好,不能由品牌方单方决定。可以肯定的是,若流程足够规范,加盟商应当事先知悉并明确竞业的定义和范畴,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表示,这同样涉及到排他性授权的问题。“品牌方在授权时会有附带条件,要求加盟商接受该品牌授权之后,就只能经营这个品牌,不能经营其他品牌。若违反规定,就要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加盟的代价之一。”王智斌律师进一步指出:“当然,对违约责任的描述,品牌方会比较强势。”

  一年前的唇枪舌战

若说深耕低价、高性价比的名创优品,与主打中高端家居消费的NOME存在一定差异,那么名创优品旗下的另一个品牌与NOME概念上的雷同,就很难说是巧合了。

一年前,名创优品与NOME公司还为此掀起了一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口水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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