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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集电商拟5月份美股IPO 业务模式难逃传销之嫌?

2019-04-11 09:33:1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近期有消息称,会员电商平台云集预计5月初赴美IPO,公司此前于3月21日正式向美国SEC提交上市招股书。

值得注意的是,云集曾因涉嫌传销收到过近千万元的罚单,云集微店创始人肖尚略表示,公司此后对有争议的部分进行了整改。

但在业界看来,整改后的业务模式仍然面临传销困局,这对于后续公司发展都还存在隐忧。

  三年累计亏损近2亿元

云集披露的财报资料显示,云集2016年、2017年和2018年营收分别为12.84亿元、64.44亿元、130.15亿元; 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的GMV(成交总额)分别为18亿元、96亿元和227亿元;2016年、2017年和2018年云集净亏损分别为2466.8万元、1.05亿元和5632.6万元,三年累计亏损近2亿元。

IPO前,云集创始人、CEO肖尚略为第一大股东,持股46.4%;钟鼎创投为云集第二大股东,持股13.7%;CPYD新加坡有限公司为第三大股东,持股10.5%;云集首席技术官郝焕持股2.5%。

云集微店依靠社交电商方式拓展会员,在2015年采用“三级分销”模式,用户获得老店主邀请后,支付365元/年的服务费,然后便可成为新店主,之后可以邀请其他用户加入平台。店主直接或间接邀请160位、1000位新店主后,可分别成为“导师”、“合伙人”,之后每邀请一位新店主,可分别从平台服务费中获取收益,“导师”为170元/人,“合伙人”为70元/人。

云集微店因“三级分销”违反《禁止传销条例》,在2017年5月收到杭州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罚单,没收违法所得约808万元,罚款15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集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微信公众号被永久封号,目前公司官方公众号账号主体为“云集共享科技有限公司”。

  仍在灰色地带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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