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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家涉事门店悄然恢复营业 违反食品安全法遭20倍顶格处罚(2)

2019-04-02 09:43:37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4月1日,记者再次来到南京外婆家水平方店,两处电梯口整改的警示牌已撤下,门口工作人员见有客人过来热情地招呼着,迅速地递上了菜单。在两侧电梯口中间的候餐区域,记者看到墙上挂着一台超大尺寸的显示器,透过屏幕能看到洗菜池、烹饪间等后厨场景。“这是公司上线的阳光厨房,以前也有的,挂在另一侧,只能摆放四个屏幕,这次换了一个大点的屏幕。”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中午11点半至12点,正值用餐高峰时间,记者在门店现场看到,店内用餐的人并不多,前后约10桌。在电梯口,记者偶遇刚用完餐的消费者,并咨询他们是怎么知道门店已开业的相事项,不过,对方表示并不知道该门店此前因为食品安全问题被停业整顿一事。

违反食品安全法被罚41.8万元

食品卫生安全是餐饮企业不可触碰的红线。经过一周调查,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与涉事门店核实后确认,2019年2月20日至3月14日期间,因元宵节过后店内员工紧缺,店内客流量增加,食材烹饪工作量加大,加上后厨管理不善,存在花菜、四季豆和金针菇三种蔬菜未清洗就烹饪加工分别制作“想吃花菜”、“干煸四季豆”、“港式金针菇”菜品进行销售的行为,同时也存在临时聘用无健康证人员上岗、在洗菜池内清洗拖把、改变后场许可设计通道致使人员翻爬台面进入烹饪加工区等行为。

3月28日,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作出行政处罚,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5条第1款、第33条第一款第四项等多项规定,依据规定,目前该局已对门店进行处罚,予以警告的同时罚没违法所得约1.99万元,罚款约39.8万元,合计罚没约41.8万元。

记者了解到,违法所得即为2019年2月20日至3月14日期间,门店将未清洗的花菜、四季豆和金针菇三种蔬菜直接烹饪加工制作菜品进行销售后所获得的营业收入1.99万元。39.8万元的罚款则是按照《食品安全法》最高20倍予以的罚款,属于顶格处罚。

采访中,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局将在行政处罚下发的七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正式在官方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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