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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风电IPO过会 今年获批第11单投行花落财通证券

2019-03-27 16:46:21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昨日,证监会第十八届发审委2019年第9次会议审核结果显示,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风电”)首发获通过。

运达风电主营业务为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运达风电本次拟公开发行股数7349万股,拟募集资金5.90亿元,保荐机构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彭波、黄飞。

发审委会议对运达风电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存在一定的波动,其中受风电行业政策影响较大。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产业政策、行业趋势、竞争状况和公司技术水平、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收入、净利润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政策变化对发行人未来生产经营及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2)结合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市场区域、客户类型、产品结构、技术研发及主要产品技术参数等方面的比较,说明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技术的先进性、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南方市场销售收入及占比逐年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未来在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的规划;(3)结合目前在手订单及实际执行情况,说明报告期各年订单执行率逐年降低的原因及合理性,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在收入确认时点、质保金折现等会计处理方面与同行业部分可比公司不一致,且不同会计处理对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影响较大。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风电机组销售业务流程、典型合同相关约定条款,以及合同实际执行过程中交货当年无法完成吊装的主要原因,到货款逾期情况,业主交货通知(或计划)与交货进度、验收单签署日期是否相符等情况,说明以交货验收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合理性,产品的主要风险及报酬是否已转移,收入确认条件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说明报告期内已验收确认收入但长期未吊装或并网的项目情况,销售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3)说明未对质保金和对应的销售收入进行折现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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