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一桩普通的房屋买卖纠纷 为何链家董事长成“老赖”

2019-03-11 10:36:41  财经杂志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

链家董事长为何一夜之间成“老赖”

一桩普通的房屋买卖纠纷,就让左晖被“限制高消费”,看似有些严厉,但也暴露出了中介机构在交易过程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中介代收代付不改未来左晖或将继续“躺枪”

王博|文

一桩普通的房屋买卖纠纷 为何链家董事长成“老赖”

3月8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在网上流传,其被告人为中国最大房产中介机构——链家的创始人左晖。

一桩房产买卖纠纷就能让链家和左晖“躺枪”?接受《财经》记者采访的多位律师表示,如果中介在房屋买卖中,不改变代收代付的业务模式,不明确作为居间方的义务界限,未来类似的情况仍有可能发生。

网上流传的判决书显示,在北京市东城区的一桩房产交易纠纷中,作为中介方的链家与卖方一起被列为被告并败诉。最后,因被告未按判决执行,左晖被列入限制消费名单。

对此,链家官网发布声明证实确有其事。买卖双方因合同纠纷暂停交易,在买方(原告)起诉后,法院判定买卖双方继续执行,卖方(被告)在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未执行法院决议,因此原告向北京市东城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链家是此单交易的居间服务方,因判决中裁定链家需要协助办理过户,因此也在本案中被列为被执行人。链家官网说明,此案和左晖没有实质关系,链家正向法院积极沟通。链家内部工作人员告诉《财经》,他们也是上午才看到通知,公司法务正在向法院了解详细情况,有最新情况会第一时间向外公布。

多位律师在接受《财经》采访时表示,为了能保证生效判决的执行,对企业法人实施限高令(限制高消费)的做法现在已经相当普遍。虽然链家平时诉讼很多,但是不履行判决的不一定多,不履行的情况下,当事人申请了限高令,法院都会批准。而且限高令不存在次数累积的问题。因此,一个纠纷就被定性成为老赖,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链家躺枪?

判决书显示,原告郭红与真爱公司(西安真爱服务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和链家签订了购房合同,以1920万元购置房屋。郭红按照协议,向真爱公司支付了50万元定金,但代表真爱公司的交易人董某当天不能提供真爱公司的授权委托书,郭红就将定金转给了链家公司。最后,真爱公司未及时取得涉诉房屋的所有权证,房屋交易过户并未完成,从而引起诉讼。此案被告为两家公司,真爱公司和北京链家。

对于案件三方各执一辞。

真爱公司认为郭红和丈夫陈某在北京市已有两套商品房,不具备购买涉事房屋的资格;真爱公司从未授权董某对外销售涉诉房屋;链家在涉诉房屋信息挂网、签订定金协议、签订买卖合同等方面存在重大过失,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求。其实,也可以说是真爱公司拒绝过户。

而链家则认为,签订合同前,链家公司的经纪人带领原告多次看房,均由董某为原告开门;2016年3月11日,因董某未带真爱公司公章,原告将50万定金转经链家经纪人张某代为保管。后董某携公章到分店,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张某于当日将50万元转帐给董某;链家承认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合同及补充协议是真实、有效的。链家愿意配合原告办理涉诉房屋的过户手续。

而法庭最终审理认为,郭红通过链家的居间服务得知真爱公司委托董某出售涉诉房屋,并由董某带领多次看房,有理由相信董某有权代理,故在房屋买卖合同订立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法院判决,链家、真爱公司继续履行购房合同,郭红支付剩余购房款1870万元。按照限制令,链家此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作为链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左晖被纳入限制消费令。

原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告诉《财经》,中介行业出现这种讼诉正常,业内也经常有高管因为这种诉讼坐不了高铁、飞机。一般房价暴涨时,卖方易毁约;房价下跌时,买家易毁约。但是,毁约成本太高,那么买卖双方就会在双方执行过程中挑刺。一般法院判决下来后,中介公司都会积极帮助协商,但是,如果卖方或者买方不配合,中介公司也很被动。

《财经》记者从判决书中了解到,原告郭红与真爱公司是在2016年3月18日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而2016年3月,深寂两年的北京房价开始了非理性暴涨。在当月,总价200万的小户型,今天不出手,明天就能再涨30万。这股势头直到2016年9月30号,中央出台限购政策才有所缓解。

关键词: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