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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极:协商赔偿一年未果 当事女童母亲:无限极应承担责任(2)

2019-01-21 09:44:59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联系了田淑平,她解释了该次协商最终未能达成一致的原因:“朋友提出的(60万元),我觉得协议不妥。因为这个协议是和经销商的,并不是和无限极的协议。”

田淑平认为,无限极作为一家知名企业,在对经销商管理不善的情况下,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张前还透露,与田淑平协商一年未达成一致,期间,还有不明身份人士参与,田淑平要求的赔偿金额多次发生改变。

据张前介绍,2018年初,田淑平首次向樊乐提出,要求对没有吃完的产品退款,樊乐退款1.1万元;随后田淑平又提出,对剩余6万多元的产品全部退款,樊乐没有同意;第三次,其提出对其中的3万多元健康食品退款。在此过程中,有职业打假人介入,田淑平先是提出要求赔偿50万元,后又在洽谈的过程中将赔偿金额调至35万元,其后由于不明身份的人介入,田女士对赔偿金额的要求不断变化,从30万元到50万元。

记者就此说法向田淑平求证,其称,协商过程中有朋友参与,是因为自己对这些事情并不擅长,因此有朋友帮忙。

田淑平称,目前其精神压力很大,也很疲惫,就是想尽快处理完这件事。

无限极承认经销商违规

1月17日晚间,无限极方面向记者发来一份《关于陕西田女士投诉我司的情况说明》,承认涉事经销商违反与公司签订的《经销商协议》条款,并表示对经销商的管理措施不力、对消费者关怀不够。

根据新浪微博用户“田淑平21”发布的长文章,其3岁女儿于2017年在儿童医院检查诊断为幽门螺杆菌感染后,在陕西商洛市商州区兴商街常欣商店(无限极授权店,授权编号:102380)的“无限极指导老师樊乐”的推荐下,每日大量服用无限极8种产品,后服用过程中出现眼睛出血、身上出汗增多、头发枯黄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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