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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毛坯收到“精装”房?厦门岛外“地王”项目遭业主拒收(4)

2018-11-29 09:39:2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11月21日,记者也来到了厦门市国土房产局进一步了解情况,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会作了解后进行回复。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回复。

谁误读了“190号文”?

可见,业主与开发商的矛盾点是对土地出让合同上“装修一次到位”的理解。而这一要求,出于16年前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实施导则》(又称190号文)。

记者注意到,上述《实施导则》的初衷是“加强对住宅装修的管理,积极推广装修一次到位或菜单式装修模式,避免二次装修造成的破坏结构、浪费和扰民等现象”。

《实施导则》指出:“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所指商品住宅为新建城镇商品住宅中的集合式住宅。装修一次到位是指房屋交钥匙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简称全装修住宅。”

厦门华玺的部分业主的理解是,根据该项目地块出让合同规定的“本项目商品住宅应装修一次到位”,应涵盖项目内的多层、高层和别墅。

海尔地产华南区域相关负责人解释称,事实上,根据《实施导则》,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所指商品住宅为新建城镇商品住宅中的集合式住宅。而集合式住宅更确切的是指,在一幢建筑内,有多个居住单元,供多户居住的住宅,多户住宅内住户一般使用公共走廊和楼梯、电梯。别墅项目其实并不属于这一类产品,作为一种个性化产品,目前全国很少有别墅项目带装修。

对于业主与开发商的纠纷,厦门新景祥公司总经理张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大部分别墅项目都是没有要求精装的,因为很难令消费者满意。但是因为相关政策,一些开发商也会做简易装修以通过验收。但整体来看,这类情况属于个案,不是普遍现象。实际上,“装修一次到位”在厦门主要是针对高层住宅,对于一些综合楼盘,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相关部门也了解可能产生的浪费情况,会适度宽松处理。

张建认为,从业主的角度来说,一方面,开发商没有经过业主同意,就做了这些装修;另一方面,这部分装修如何处理,费用谁承担,业主可能会有意见,这也是政策僵化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

厦门均和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崎认为,双方合同是关键。如果开发商确实是毛坯备案出售,且按双方合同约定交付,那么问题不大。至于因装修标准比较低,业主在收房后仍需拆除开发商提供的装修,这一定程度违背了《实施导则》减少浪费的目的。

(特约记者檀越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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