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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企业亏损面近一半 专家建议加快体制综合改革(2)

2018-11-28 09:24:58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火电消费五年内难以替代

基于我国“多煤少油缺气”的能源结构,火电在我国电力供给中的位置十分重要。2018年上半年,全社会用电量中,火电发电占比达74.3%。中改院专家认为,我国电力消费需求快速增长,其他能源在未来5年左右还难以取代火电;更重要的是,火电在电力供给中还承担着其他类型电力发挥不了的“主动调峰”和“兜底保供”的作用。

专家分析说,如果不改变现在火电企业面临的“恶性循环”,一批火电企业将成为“资金断流,生产断工、银行断贷”的“僵尸企业”。尤其是一些中型以上、技术比较先进、环保标准达标的火电企业一旦沦为“僵尸企业”,不仅重启生产和经营的成本巨大,而且有可能严重影响电力的平稳供应。

课题组认为,如果能够抓住火电企业中的突出矛盾与问题采取措施,一批技术水平高、管理规范的火电企业有条件摆脱困境,变恶性循环为良性循环,为扩大内需战略提供重要的基础设施保障。

尽快解决火电行业普遍亏损问题

中改院专家建议,长期短期措施结合、治标治本政策结合,把解决火电行业普遍亏损作为基础设施补短板的重要任务。

一是采取贴息、债务置换等方式,避免火电企业现金流断裂。当前最需要的政策是银行不要抽贷,适当延长还款期限,保证企业正常运转;与此同时,以债务置换为主,以政策性贴息为辅,降低火电企业当期利息负担;鼓励市场化的债转股,盘活技术先进、环保标准高、管理规范的火电企业。

二是尽快建立“调峰”补贴机制。火电在调峰和保障电网安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公益性需要得到相应的补偿。建议设立全国性调峰补贴机制,不同类型调峰由不同主体补偿。比如,对电网安全起着支撑作用的重点企业的公益行为予以的相应补贴,由电网承担;因电力保供的调峰,其补贴由省一级政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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