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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责任的陷阱:“老干妈”到底该不该融资?(3)

2018-11-25 20:06:18  经济观察报    参与评论()人

有限责任制度是近现代公司制度的重大创新,这一创新的要义在于,克服了因公司破产而导致个人破产的风险。对于其他小股东而言,有限责任是激励他们投资、参与兴办实业的重要保障。对于大股东而言,如果创业的终局是以其全部财产涌入债务黑洞,这无疑是商业的重大悲剧。

本质上讲,所有情景下的经营风险并没有消失,风险只是在转移,陷阱是:公司的创始人在不知不觉中承担了所有风险。

其他人热衷于投机冒险,风险集中于公司创始人,对于类似不公平对待的埋怨,永远是无力的。

对于那些理应更受尊重的创业者而言,“老干妈”陶碧华的“四不”不一定完全正确,但不失为一个重要的风险警醒:我们需要知道,很多时候,掉落陷阱并不是一个反人性的过程:因为这里有个人的雄心壮志,有金融机构的锦上添花,有投行家的唇舌鼓动,有投机者的激情冒险……

(责任编辑:任宪奎 CF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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