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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从本次带量采购公布的31个试点品种来看,主要以慢性病、口服抗生素为主,都是临床用量大品种。此次集中采购试点方案显示,三个品种超过亿片规模,其中5mg氨氯地平口服常释剂型的采购量最大,为2.938亿片;20mg阿托伐他汀口服常释剂型的采购量为1.567亿片;25mg氯吡格雷口服常释剂型的采购量达1.832亿片。
此次带量采购的申报品种资格包括原研药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等。
“在此之前,多地也推出了药品带量集中采购,但大多实施的效果并不是很佳。”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一些地方出现了无量采购、低量采购,一些药企在中标之后无法保证供应等问题。
针对此前存在的案例,这一次国家首次药品带量采购也对相关细节作出了规定。
例如,“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显示,申报企业承诺申报品种的全年产销能力达到本次采购数量要求;在确定预中选品种时,如果同品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数≥2家的,当出现最低报价≥2家企业的情况,本次集中采购前供货地区数多的企业优先,2017年度上述11个地区该品种主品规销售量大的企业优先,有多个主品规的,销售量合并计算。
此外,此次带量集中采购还要求各试点地区统一执行集中采购结果。集中采购结果执行周期中,医疗机构须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
价格仍是核心
带量采购,是以价换量的过程。
根据公布的方案,在确定预中选品种时,其中之一就是价格标准。同品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数≥2家的,最低报价只有1家企业的,该企业的申报品种获得预中选资格。价格次低者作为中选候选企业,在中选企业无法保障供应时备选。仅有1家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直接获得预中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