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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11月15日,“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正式对外发布。
“国家医保局主导的带量采购必将成为未来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主流模式。”鼎臣医药咨询创始人史立臣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不过,在其看来,此次药品集中采购的“量”、价格、支付仍面临挑战,而这也是企业所关心的。
对于此次最终定稿的方案,投资界普遍关注的是降价幅度与企业利润如何平衡。
一位上市药企董秘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理论上分析,国家首次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将降低药企对医院端的销售费用,但不能全部减掉。此次带量采购药品价格略有下降,但销量大幅增加。综合下来,此次带量采购能提升企业利润。
在其看来,“降价谈判的空间主要在销售中间环节,生产企业的利润空间是基本稳定的。最终结果要看实际执行情况和应对情况”。
另外,针对此次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一位药企人士认为,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具有价格优势,或将对原研药形成挑战,存在进口替代可能。
方案确定
今年9月11日上午,国家医疗保障局主导下的试点联合采购在上海召开座谈会,此次会议确定了联合采购要求及操作方法,同时公布第一批带量采购清单。
这一举措的实施将会对医药行业产生巨大的影响,相关企业股价都发生了大幅波动。在过去的两个月时间里,国家首批药品带量采购是否进行,存在哪些变数,一直悬在医药人的心里。
如今,这一方案正式敲定并对外发布。
根据“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此次集中采购以结果执行日起12个月为一个采购周期,试点地区范围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以下简称4+7城市),试点范围未发生变化。不过,试点的品种有所调整,在此之前广泛传播的版本中,涉及33个品种。而最终的方案显示,阿托伐他汀等31个品种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