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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总局披露违法广告案例 石榴置业万科万达等在列(2)

2018-11-15 17:14:07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此外还包括,上海瑞浩房地产经纪事务所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利用互联网发布含有“零风险,高回报;5年后回报率10%,每年升值25%”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2018年6月,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2万元。

山西万家幸福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利用广告宣传单发布含有“让您坐拥房产投资的超值回报、万家幸福优质好房回报率6%以上”等内容的广告,承诺升值和投资回报率,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2018年6月,太原市工商局晋源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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