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六部门发布《通知》加强规范管理 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

2018-11-09 09:23:46    中国政府网  参与评论()人

11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公布《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清理整顿工作,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加强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

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

据了解,清理整顿将从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开始,分3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是摸清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第二阶段为整改阶段,对于在前一阶段摸底调查中发现的借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许可,或特种车辆生产许可名义超范围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产品的企业,要进行整改,无营业执照的,要依法予以取缔查封;第三阶段,省级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区域低速电动车产能压减淘汰转型调整方案,制定实施本地区清理整顿专项计划,相关政策发布后,依法采取综合措施清理不达标生产企业和产品。

“分阶段开展清理整顿,是为了便于清理整顿工作有序展开,也是为了给生产销售企业一个预期。”工信部装备工业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专家黄永和告诉经济日报记者,近年来,我国低速电动车生产和市场规模无序扩张,生产企业数量已超过百家,产销规模已超过百万辆。但多数低速电动车产品不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生产企业不具备机动车生产资质,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上路通行,严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带来严重影响。

据相关部门2017年统计,近5年全国发生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83万起,造成1.8万人死亡、18.6万人受伤,由低速电动车引发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增长,近3年年均分别增长23.3%和30.9%。

关键词: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