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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红日药业询问,判决书中提到的“商务往来送礼的清单和不正当商业行为的文件”究竟是什么?对此,红日药业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案件属于刑事犯罪,是涉及到我们企业安全的一个案件,公司这边肯定是会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情的。”对于案件前期情况,该名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
一位熟知本案案情的法律界人士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因涉及到“商业秘密”,法院也没有公布完整的上述“敏感资料”。
记者注意到,被敲诈的300万元资金是在2015年从红日药业账户流出,这笔并不算高的开支在其年报中难寻踪迹。不过在医药行业,与“商务往来送礼”相关的销售费用科目却有很多。
事实上,红日药业的销售费用一直都很高,在敲诈事件发生的2015年至2017年,红日药业的销售费用分别高达18.04亿元、17.07亿元和13.39亿元。在2015年18.04亿元的销售费用中,学术推广费4.88亿元、市场调研费8.9亿元、会议费8509.18万元、业务招待费3100万元。
有意思的是,在杜某敲诈红日药业的案件中,与杜某全程保持联系的红日药业时任董事会秘书郑丹,已经从该职位上辞职。但郑丹并未离开红日药业,而是换了份工作,成为了公司董事、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