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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实施意见发布:16项政策措施(2)

2018-11-06 09:14:42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每个涵养区有1所三级医院

生态涵养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力度将加大。结合中心城区非首都功能疏解,推进实现每个生态涵养区有高等学校;通过新建、改扩建或支持现有医疗机构提升能力水平,实现每个生态涵养区有1所三级医院。同时,将加快推进市郊铁路网、浅山区公路环线规划建设。

北京市财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韩杰介绍,本市将研究调整和完善现行各项补助政策,进一步提高对生态涵养区的补助标准,更大程度倾斜财力,提升生态涵养区公共服务领域保障水平。教育方面,在现行市对区教育经费投入政策基础上,每年再新增安排生态涵养区每个区1亿元;对生态涵养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生均日常定额部分)补助比例由现在的25%提高到100%。“在公共文化、基本公共卫生和养老服务等方面,也将研究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

此外,拟安排生态涵养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奖补资金,对生活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高的区优先给予补助。

  生态涵养区不考核GDP

“推动考评重点从经济增长等总量性经济指标向绿色发展质量和生态建设质量等高质量发展指标转变。”《意见》如此明确。

相对于以前的功能分区,生态涵养区去掉了“发展”二字。王颖捷说,去掉“发展”二字,不是不要发展,而是要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生态涵养区不考核GDP,不是不要GDP,而是要绿色GDP,要建设成为绿色发展的示范区。

《意见》指出,本市将建立生态涵养区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包括对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减量发展、就业增收、城市服务、创新开放等领域的考评指标,加强对森林覆盖率、主要污染物减排、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用水总量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下降率等生态环保类指标的考评,并相应加大权重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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