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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最终解释权在谁手里?(2)

2018-10-24 09:41:1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说到底,不过是因为“校企合作”的最终解释权在校方手里。

这就像所谓“不限量套餐”一样,文字游戏的把戏在强势方手里的时候,指鹿为马也就不算稀奇。这种一家独大的制度安排,堵死了学生权利救济的通道,加之有毕业证或学分的底牌压着,学生大多也是敢怒不敢言。此外,违规成本低到忽略不计,作奸犯科者更是前赴后继。这些年来,疑似违法用工的顶岗实习不胜枚举,可是有几家企业担责过惩罚性赔偿、又有几个专业因此而关门打烊?不痛不痒的通报批评,相较于盆满钵满的暗黑收益来说,实在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是没有,最简单的就是强化顶岗实习的审慎审批:所有顶岗实习必须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且事发后要追究核准者“双责”;对口实习企业须经当地劳动部门审批,出事后同样要“连坐”其监管责任。至于相关学校,一票否决制,出事即停招。惟其如此,才能真正保护实习生的合法权益、根治“校企合作”中的利益合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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