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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蜂窝1800万条点评涉嫌抄袭 或为诱导消费(2)

2018-10-22 08:09:4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此外,也不排除马蜂窝有为融资拉高数据的考量。公开数据显示,马蜂窝创始人为陈罡、吕刚,创立于2006年,2010年正式公司化运营,已完成多轮融资。今年8月份,又传出马蜂窝拟融资3亿美元的消息,估值高达25亿美元。据记者多方了解,马蜂窝目前的确有投资正在商谈中。为了给投资人讲一个好故事,马蜂窝很可能存在抄袭冲动,以拉高交易量或美化数据量。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陈礼腾认为,抄袭行为不应提倡,特别是对于已经成长起来的平台来说,若再采用这种方式就存在欺骗消费者的嫌疑。

“不论是引导消费者还是为了数据的美观,都不应该采用抄袭的方式来实现。”陈礼腾说,抄袭用户评论如果属实,消费者对于平台的信任度将受到极大影响,造成用户的流失。

今年8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获得通过,其中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根据新出台的电商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若曝光信息属实,马蜂窝的做法已构成违法。

陈礼腾认为,与携程、去哪儿等老牌OTA相比,马蜂窝在用户流量与转化率上并不占优势,但以用户生产内容(UGC)起家的马蜂窝拥有更高的用户黏性。对于这些群体的流量转化,需要平台完善自身体系,从而实现内容交互到交易的流畅性、一体化。在此过程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是企业必须迈过的一道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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