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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进入“去国酒化”时期 传工商要求剔除国酒宣传

2018-10-11 18:02:4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茅台已开始进入“去国酒化”时期。近日,记者登录茅台集团和贵州茅台(600519.SH)的官网首页发现,“国酒”的宣传字样已不见踪影。

上个月末,贵州茅台的微信公众号名称也从“国酒茅台”改为“贵州茅台”。系统显示,账号主体的企业全称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名称记录一栏显示,9月29日“国酒茅台”认证“贵州茅台”。

茅台集团为申请“国酒茅台”的商标“死磕”了17年,9次提交商标申请,今年彻底梦断。

2001年9月,茅台集团就初次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国酒茅台”商标及图注册的申请,但并未获得通过。那时,季克良任茅台集团董事长。此后在2005年、2006年、2007年、2010年,茅台集团又多次提交过“国酒茅台”的商标申请。

2011年,季克良正式卸任茅台集团董事长一职,袁国仁接任。季克良初到茅台酒厂时,公司产能为200吨;至季克良卸任时的2011年,茅台酒产量已经到了3万吨。

季克良在2004年前后提出“茅台护肝论”,遭到同行五粮液等质疑。今年8月末,茅台集团向媒体证实,季克良不再担任茅台集团名誉董事长。

2016年12月26日,国家商标局下发了关于第8377533号“国酒茅台及图”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茅台集团不服这一决定,向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今年5月25日,商评委作出决定,再度决定对这一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今年7月下旬,茅台集团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商评委,要求商评委撤销对其“国酒”商标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就不予注册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除了起诉商评委,茅台集团还将五粮液、剑南春、郎酒、汾酒等31家机构和企业列为“第三人”。

8月13日,茅台集团在其官网发布《关于申请撤回“国酒茅台”商标行政诉讼案件起诉的声明》,宣布放弃“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撤销诉讼申请并致歉商评委,同时对各兄弟企业和社会各方表示由衷感谢。8月15日,茅台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保芳致信汾酒集团董事长李秋喜,对之前诉讼事件做了说明并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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