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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兴庆:创新乡村振兴投入机制(3)

2018-10-09 09:31:18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一要创新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准入机制。清除阻碍要素下乡的各种障碍,凡是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领域,社会资本都可以参与。加快制定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用地等扶持政策。应注重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干不了、干不好的领域。例如,应引导社会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业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转型升级。

二要创新社会资本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应通过产业链的合理分工带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社会资本集中在农产品加工、农业服务业等环节,种养环节尽量由农户承担,走“公司+农户”“公司+家庭农场”的道路。应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带动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项目,或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办乡村旅游企业,或者配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或者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入股、联营等方式使用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由于目前农村产权市场不成熟,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各类资产特别是资源性资产缺乏合理的定价机制,难以充分估值,因而不宜长时间、大面积、一次性作价转让给社会资本,而应从长计议,主要以入股、联营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合作,形成长期、稳定的收益分享机制。

(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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