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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科技弃购当当网:称条件不够成熟 曾进行多轮磋商(7)

2018-09-20 09:43:11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2018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临2018-083)、《海航科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暂不复牌的公告》(临2018-085)、《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2018年6月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653号,以下简称“《二次问询函》”)。

并于2018年6月2日披露了《海航科技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二次问询函>的公告》(临2018-086)。

鉴于《二次问询函》涉及问题中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补充、核实和完善,并需相关中介机构出具意见,公司于2018年6月7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二次问询函>的公告》(临2018-087),于2018年6月14日、2018年6月21日、2018年6月28日、2018年7月5日、2018年7月12日、2018年7月19日、2018年7月26日、2018年8月2日、2018年8月9日、2018年8月16、2018年8月23日、2018年8月30日、2018年9月6日、2018年9月1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二次问询函>的公告》(临2018-090、临2018-092、临2018-094、临2018-096、临2018-097、临2018-102、临2018-103、临2018-105、临2018-106、临2018-107、临2018-108、临2018-112、临2018-113、临2018-114)。

2018 年9月19日,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并向广大投资者提示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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