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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北京外,陕西、广西、江西、海南、河南、广东、湖南、湖北、四川、山东等15省份也已发布相关文件,启动实质性推进抗癌药“降药价”的措施。其中,武汉已对35个品种规格进口药开展议价谈判工作,共有31个品种规格的进口药实现了平均5.01%的降幅。其中25个品种规格的抗癌药平均降幅达5.31%,最高降幅达24.61%。
事实上,为降低我国患者用药成本,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个政策促进进口抗癌药降价,包括对已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施政府集中议价、采购,对未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行医保准入谈判等。经过2016年和2017年两轮国家医保谈判,赫赛汀、美罗华等15个临床常用、疗效确切但价格较为昂贵的癌症治疗药品被纳入医保目录,一些药品价格甚至被“腰斩”。比如,治疗乳腺癌的赫赛汀由一支2.3万元降到7600元,再次降价后仅有7270.16元。
此外,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尽早得到真正的实惠,目前国家医疗保障局已将12家企业,覆盖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肾细胞癌、黑色素瘤、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淋巴癌、多发性骨髓瘤等多个癌种的18个品种纳入了新一轮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范围,包括阿昔替尼片、甲磺酸奥希替尼片、尼洛替尼胶囊等。谈判工作也将于9月底前完成。
患者负担仍然较重
尽管与之前相比,不少进口药及抗癌药价格有所下降,但许多患者仍然反映药价变化不大。比如,陕西省公布调整价格的8个国家谈判抗癌药品中,除盐酸厄洛替尼片、来那度胺胶囊以及醋酸阿比特龙片3个药品降幅超过6%外,其余5个产品的降幅均在3%至5%之间,8个产品平均降幅为4.69%。
“大部分抗癌药品实际价格下调幅度主要集中在2%至6%,没有公众期望的那么高。”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副院长、教授丁锦希分析说,主要原因在于,按原有关税税则,进口抗癌药品中的单克隆抗体和其他生物制品原关税即是0%,不受零关税影响。小分子化学药品原关税为2%,降为零后对价格仅有小幅度影响。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我国酝酿将以省为单位,开展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意在通过集中带量采购,优化临床用药结构,在国家对抗癌药降税的基础上,实现抗癌药终端销售价格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