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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明等明星投资的掌门1对1为打广告陷“假证门”

2018-09-06 09:16:22    华夏时报  参与评论()人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今年年初,掌门1对1就曾因为2017年发布的三则违法广告被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掌小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几位学生接受其公司提供的课外辅导服务后成绩提升、考上名校的经历,来证明其公司提供的“掌门1对1”辅导服务效果显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 “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规定。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外,对其罚款人民币46800元。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多数在线教育培训机构均没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一位熟悉在线教育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内人士此前对记者表示,“不涉及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在线培训目前教育主管部门并不纳入监管,不要求办证。”

但监管已然正在行动,乱象有望得到遏制。今年8月10日,司法部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送审稿提到,设立招收幼儿园、中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等其他文化教育活动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应当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取得同级同类学历教育的办学许可和互联网经营许可。

送审稿还提到,民办学校举办者及其实际控制人有伪造、变造、买卖、出借办学许可证等情形的,由主管行政部门或者审批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情节轻微的,记入执业信用档案并可视情节给予1至3年从业禁止,情节较重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今年8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还发布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等一系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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