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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擦边球的网售处方药:上传虚拟处方也能通过审核

2018-09-04 17:08:31    光明日报  参与评论()人

记者查询发现,在2000年之前,处方药和非处方药都不能在网上销售;到了2013年,对非处方药的限制正式放开,但仍明确规定,零售单体药店不得开展网上售药业务。2018年6月,国家药监局公布了今年前5个月地方各级食药监管部门查处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案件,其中35起案件为经营者通过邮寄、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案。

“药品划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是因为非处方药临床上较安全,处方药则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应该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才能使用。”史录文表示,网上销售行为或许可以提供一定便利,但很难确认那些网店药剂师执有从业资格证,他们也不能系统指导用药,对于患者正确用药观和就医观的培养起不到积极作用。

“以线上展示为幌子,再通过上传信息售卖,这些都属于在打擦边球,游走在灰色地带企图规避惩处。”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研究员、IT与知识产权律师赵占领看来,对电商平台而言,诚信是其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出现种种乱象平台也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另外,也暴露出这一领域的监管空白,要想解决这个问题,不仅需要网信部门发力,还涉及工商、医疗卫生等多部门的配合。

“处方药想在互联网上正规销售,还需要多项机制的配合才有可能实现。”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比如,药品送递需要特殊的物流体系,还需建立相关的保险赔付机制,以保证用药者的安全。赵占领也提到,医院未来或许可以与电商平台建立交互机制,让处方经特定流程传输给电商平台,以确保处方的真实性与正确性;另外,针对平台网售资格以及医师执业资格等都需要严密审核。

《光明日报》( 2018年09月04日 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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