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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擦边球的网售处方药:上传虚拟处方也能通过审核

2018-09-04 17:08:31    光明日报  参与评论()人

根据我国现行药品管理制度,处方药必须在医师开具处方单后方可购买,且互联网平台禁止销售处方药。然而,近日有网友反映,部分电商平台依然在售卖处方药,患者在不提供处方的情况下仍然可以购买处方药。对此,记者展开了一番调查。

8月31日,记者登录天猫平台搜索处方药“散克巴维生素B12滴眼液”,并进入一家名为“XX药房旗舰店”的网店。记者以患者的名义向网店客服咨询,对方表示,如果之前有使用经历且没出现过敏现象,可以不用提供处方即可提交购买需求,药店会负责联系医生为消费者开具一份远程处方。

随后,记者在另一个电商平台上搜索处方药“头孢丙烯片”,药品展示图下方同样写有“该药品必须凭处方预约,经医生开方后再上传处方预约!”的字样。客服直言,直接提交购买需求并填写信息预约即可。

根据其提供的购买流程,记者打开信息填写页面发现,用药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为必须填写项,而上传处方并不是必填项。记者填写了一组虚拟姓名、身份证号,且没有上传处方。提交后,该系统显示“药房会尽快审核”,约两个小时后,页面显示审核通过,药品也已于次日(9月1日)发货。

记者又选择了一种保健类的处方药,搜索发现不少网店标有“只对处方药提供信息展示,不做销售”的提示,但依旧可以下单购买。记者以同样方式填写信息后,页面上提示“需提供有效电话,药师会在1小时内与您联系”,然而,提交需求后过了两个多小时,仍不见有药师与记者联系,但此时页面显示已通过审核。

“虽然互联网与医药领域结合是大方向,但处方药在网上销售并没有放开,网售处方药属违规销售。”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主任史录文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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