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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还钱,6815万!” 上海凤凰自行车把ofo告上法庭
每经记者曾剑每经编辑文多
2017年5月,在共享单车尚火热之时,上海凤凰(600679,SH)宣布控股子公司凤凰自行车与ofo达成战略合作协议。根据这份协议,凤凰自行车向ofo的供货可能达到500万辆,有望给公司带来不菲的盈利。然而,时移世易,在共享单车投放基数已极高的背景下,双方的合作大大打了折扣。如今,因为货款支付问题,上海凤凰方面更是将ofo告上了法庭。
起诉追讨货款
按照上海凤凰的公告,因与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峡大通)买卖合同纠纷,子公司凤凰自行车于近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东峡大通为ofo共享单车运营方。上海凤凰称,经双方核对,截至起诉之日,东峡大通仍欠凤凰自行车货款6815.11万元。凤凰自行车认为,根据采购合同,东峡大通拖欠货款及费用的行为严重违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凤凰自行车向法院提起诉讼。凤凰自行车请求法院判令东峡大通支付货款6815.11万元;赔偿逾期付款违约损失186.52万元等。
2017年5月6日,上海凤凰公告宣布,凤凰自行车与东峡大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约定东峡大通将在未来一年时间内向凤凰自行车采购不少于500万辆的采购计划。
据上海凤凰预计,在足额采购的情况下,凤凰自行车将获得4000万元收益,无疑是一笔可观的利润。
不过,双方轰轰烈烈的合作并没有得到完美的执行。今年5月5日,上海凤凰表示,凤凰自行车共向与东峡大通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各类自行车产品186.16万辆,实现销售收入6.37亿元。估算下来,双方实际发生的交易量仅为协议预期的3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