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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清单》包括违反禁止性规定,违反法定义务及风险管理要求,未履行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保护义务,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要求,违反重点领域相关监管要求,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情形等6个方面、36个问题、共108条。
《自查清单》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协会自律标准及规则”共35条,具体包括系统接入和数据报送、自律公约及管理办法、信息披露、资金存管、其他自律要求。在系统接入和数据报送方面,中国互金协会要求P2P网贷机构需接入中国互金协会建设的互联网金融监测平台相关系统,并按要求报送统计监测、信息披露、产品登记、信用信息共享等数据。其中,互联网金融监测平台相关系统包括统计监测系统一期和二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登记披露服务平台。
第二部分为“一个办法三个指引”,包括禁止性规定、法定义务及风险管理要求、对出借人及借款人的保护义务、重点领域相关监管要求、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五个方面、32个问题、共84条,内容与《问题清单》基本一致。需要补充说明的是,由于中国互金协会上线了登记披露服务平台,因此,《自查清单》将信息披露的自查内容放在了第一部分“协会自律标准及规则”里。
与《问题清单》只列出问题涉及的具体情况相比,《自查清单》除了问询网贷机构是否存在相关问题外,还给出了如何报送相关信息的规定。比如,在禁止性规定中,《问题清单》只列出“存在持有(或控制)5%以上的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等关联方在网贷机构融资”属于违规行为,而《自查清单》则是问是否存在这种情况,并进一步指出,如有此情况且已按要求进行披露,填写“无”,并需提供有关联方融资行为的关联方清单及信息披露情况;如有此情况单未按要求进行披露,需提供由关联方融资行为的关联方清单,并按照不同关联方分别详细说明情况,包括累计交易金额、目前代偿本金金额、目前代偿利息金额、目前代偿项目设计出借人人数等。因此也可以说,《自查清单》是《问题清单》的落地版本。
近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召开网贷机构风险处置及规范发展工作座谈会,汇总分析当前网贷风险形势及前期应对工作情况,研究拟订下一步风险应对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