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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力陷“合同诈骗门”背后故事:补药变毒药

2018-08-29 09:59:41    一财网  参与评论()人

而若最终年富供应链方合同诈骗罪名成立,上市公司是否可以追回损失?臧小丽表示,并购人如果以财务造假的方式实施合同诈骗,上市公司也是受害人,上市公司可以在刑事案件中,以受害人的方式主张权利,也可以在刑事案件结束之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能否追回损失,这要看行骗人的资金去向,以及剩下的资金余额情况。

近年来,并购爆雷的现象在A股市场上并不少见。而爆雷后,上市公司应该如何处理并购标的呢?

有业内人士认为,对于已经并购且发生重大违法的标的,为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应以最快的速度把不良标的剥离,原有的中介机构则需要尽职配合进行资产剥离;不过当前涉及到重大资产剥离,涉及程序复杂,剥离周期长,未来可能会出台一些便利性政策措施,加快不良标的的剥离速度。

对于因宁波东力并购踩雷一事受损的投资者如何维权?宋一欣称,鉴于目前此案仍在公安机关和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阶段,受损投资者可以关注起来,是否可以进行民事赔偿需要看司法机关和证监会的认定。

宋一欣表示,依据证监会的立案调查,暂定宁波东力索赔的投资者范围为2016年12月13日(资产重组系列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7月4日(宁波东力回复交易所回函之日)期间买入宁波东力股票,且在2018年7月5日之后卖出该股票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臧小丽认为,如果年富供应链法定代表人李文国、总裁杨战武最终被人民法院认定犯“违规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受损的宁波东力股票投资者可以据此依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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