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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共享经济亟须健全监管体系

2018-08-28 09:27:30    一财网  参与评论()人

8月26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及京津两地相关部门对滴滴公司开展联合约谈,责令其立即对顺风车业务进行全面整改,加快推进合规化进程。很明显,滴滴顺风车如果重新上线,无疑需要严格按照《意见》执行,不应再打政策擦边球。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适时对共享经济运行中发生的不良倾向进行规范甚至惩戒同等重要。比如在共享单车出现损坏公众利益行为或倾向时,应该及时制止,通过惩治相关企业遏制资本主导下的恶性竞争。颇为遗憾的是,因为监管介入稍晚,大城市的共享单车损害公共利益已是既成事实,重新规范成本越来越高。此次滴滴顺风车案件发生后,除了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作为平台企业的滴滴及其负责人,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监管部门也应认真研究,今后不能再模棱两可。

此外,滴滴接连暴露出来的安全隐患以及监管不力,一定程度上是垄断所致,滴滴在网约车领域超过80%市场份额以及绝对的定价权,令其缺乏完善产品的动力。然而,2016年8月滴滴与优步中国合并时,商务部曾对此进行反垄断调查,约谈滴滴出行。但两年时间过去,反垄断调查一直未有结果。

安全的篱笆要靠全社会共筑,共享经济领域尤其如此。个人自律、企业责任、政府担当缺一不可,作为监管部门,必须以滴滴事件为戒,下决心健全监管体系,彻底纠正部分企业长期存在的违法行为,以及从源头防范企业损害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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