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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适当控制使用消费贷趸缴房租比例

2018-08-27 10:03:24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不过,何亮宇同时指出,资金沉淀是二房东经营模式带来的实际情况,与消费贷无必然关系。消费贷模式支持了行业规范企业和龙头企业的发展,帮助企业和市场快速形成规模,也给租客带来了实惠,是“好金融”。但发展过程中,确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导致风险暴露,有的即使是合法合规的,也存在使用消费贷过度的情况或趋势。

为此,何亮宇建议,一是确保租金趸缴合同期限与贷款期限匹配。二是必须充分披露贷款行为,不得通过刻意引导、隐瞒信息等手段诱使租客选择消费贷。三是应适当控制使用消费贷趸缴房租比例,一方面可以考虑与其企业净资产挂钩比例,另一方面也可以适当控制使用消费贷交房租占全部租赁行为的比例。四是适当监管趸缴租金的使用,应主要用于主业扩张,防止挪用风险。“当然,我国银行没有账户管理职能,任何经营模式都有属于企业自身自由资金和不完全属于企业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问题,资金性质和使用的监管是一个挑战。”他说。

对于如何监管租赁企业的资金,房东东公寓学院创办人全雳认为,监管机构可以考虑建立起类似银行资本充足率之类的监管指标体系,在满足一定的消费金融需求的基础上,控制住房租赁企业的杠杆率。同时,也可以建立租赁合同备案制度,动态监测租赁企业的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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