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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茅台集团宣布申请撤回“国酒茅台”商标行政诉讼案件起诉,并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致歉。在茅台申请“国酒”时,遭到五粮液、剑南春、郎酒、汾酒、中粮长城酒业等31个酒企的反对。
而茅台集团申请“国酒”之所以被否,是因为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规定。申请注册的“国酒茅台”商标及图注册”中的“国酒”一词带有“国内最好的酒”、“国家级酒”的评价性含义,若由被异议人永久性地独占使用,容易对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商标局决定,“国酒茅台及图注册”商标不予注册。
注册“国酒”商标两度皆败的茅台终究还是撤回了诉状。 8月13日晚间,贵州茅台集团官网刊登一则关于申请撤回“国酒茅台”商标行政诉讼案件起诉的声明,并“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各相关方表示诚挚歉意”
清理子公司方面,截止目前,茅台集团已有12家分、子公司进入清理程序,3家子公司进入整合程序,接下来将会有6家公司进入清理程序,28家公司进入清算、注销程序,并退出2家参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