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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8日,国家医保局表示,对于医保目录内的抗癌药,将开展专项招标采购,在充分考虑降税影响的基础上,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价格下降。对医保目录外的抗癌药,国家医保局将开展准入谈判,与企业协商确定合理的价格后纳入目录范围。
业内人士表示,通过谈判降低抗癌药价格能够在保障患者用药的同时,确保医保基金平稳运行,这可以有效控制医保基金支出和社会医药费用的负担。
国家一系列政策的努力下,2018年6月底,跨国药企部分药品价格开始松动。
辉瑞是第一个主动降价的跨国企业。6月29日,其下调的品种就包括五种抗癌药,如适用于晚期大肠癌的盐酸伊立替康(开普拓)降幅达10.2%,非小细胞肺癌药克唑替尼(赛可瑞)直降2077.02元。随后,西安杨森申请对抗白血病药物地西他滨(达珂)降价,采购价降幅超51%。
降价的直接原因来自进口抗癌药“零关税”政策。按照4月1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今年5月1日起,我国取消包括抗癌药在内的28项药品进口关税。“零关税”清单基本涵盖了癌症患者常用的进口化疗药、靶向药和生物药。此前,进口药最惠国税率大多为3%-6%。
与此同时,根据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通知,自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这一优惠政策覆盖了绝大部分在国内上市的抗癌药。
医保谈判切实促进了药价下降,改革红利能否惠及参保患者,还要取决于地方医保目录和公立医院集中采购体系的衔接。
尽管国家对降低抗癌药价格打出了“组合拳”,但从绝对价格来看,很多抗癌药——特别是创新药,仍属于高价药。随着药品审评审批的加快,未来更多新药将进入中国市场。仅仅依靠现行医保增加筹资、提高待遇来减轻患者负担,并支撑创新药发展,显然是不够的。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我国酝酿将以省为单位,开展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意在通过集中带量采购,优化临床用药结构,在国家对抗癌药降税的基础上,实现抗癌药终端销售价格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