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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建堂:高质量发展必须保护企业家精神

2018-08-15 09:32:12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促进高质量发展,必须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必须充分调动亿万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必须充分尊重、保护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切实发挥好企业家在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书记、副主任马建堂近日就新时代如何推动改革创新,弘扬企业家精神,促进高质量发展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马建堂是在参加由共青团中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山东省人民政府指导,共青团山东省委、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中国发展出版社共同主办的“青年企业家创新发展国际峰会2018”时发表上述观点的。

马建堂表示,创新是发展的第一动力,高质量发展要靠科技创新,更要靠体制创新。当前,在体制创新方面,需要关注三点:

一是进一步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切实调动科技人员技术创新的积极性,真正激发科研人员发明创新的创造力。要进一步改革科技成果的评价机制。除基础研究外,评价科研成果水平的尺度是应用和转化,是市场的选择和接受。要进一步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真正明确界定职务发明人对科研成果的产权关系。只有突破产权界定的障碍,科研人员才能名正言顺地获得科研成果的转让收益。要进一步放开重大科研项目的进入,允许民营科研院所、民营企业科研人员申报国家项目,并真正一视同仁。

二是进一步加大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力度,使企业真正成为有活力的微观主体。企业是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体。要在千变万化的市场中,保证所生产的产品和服务能满足市场的需求,使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相适应。企业必须真正做到生产能多能少、员工能进能出、企业能生能死。不这样做,供给系统就不能保持弹性,供给和需求就会失衡,资源配置的效率就会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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