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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生产“山寨”家电? 杂牌和代工厂商是山寨主力

2018-08-15 09:23:22    法治周末  参与评论()人

  “山寨”商标涉嫌侵权

北京宣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杜秀军表示:“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大部分山寨家电都未必有注册商标,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商标局会采取一定的审查措施,如果是仿冒品牌家电的商标,则很难通过注册。不过,也有一部分山寨家电因为商标局的审查不严格、原有商标权人未提出异议等原因而成功注册下商标,成为漏网之鱼。”

杜秀军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从法理上看“山寨”家电是否构成侵权,并不是看它有没有注册商标,即便这些“山寨”家电成功申请注册了商标,也可能涉嫌构成对原有商标权人的侵权。

“仿冒商标是否构成对原有商标的侵权,一是看商标所属商品类别是否在相关的领域,二是看商标的图形、文字等与原商标的相似度。如果仿冒商标是‘漏网之鱼’,那么之前的商标权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无效它的商标。”杜秀军指出。

品牌家电企业维权困难

“山寨”家电层出不穷,既可能损害知名家电企业的品牌形象,又可能给知名家电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着实给品牌家电厂商出了不少难题。

洪仕斌认为,品牌家电企业应继续将渠道下沉,采用市场竞争的手段逐步淘汰掉“山寨”家电。

但陆刃波则持另外一种看法:“想通过市场竞争的手段将‘山寨’家电挤出市场或许并没有那么容易,品牌家电除产品本身的生产成本外,还需要技术研发、品牌维护、广告费用、缴纳税费等各方面的投入,而‘山寨’家电这些基本都不需要,‘山寨’家电在价格上较品牌家电永远具备优势。”

“关键还是回到监管。”许意强表示,“尤其是面对‘傍名牌’这种侵权方式,相关部门在监管上也应该与时俱进,不断增强执法力度。”

杜秀军曾为多家知名企业做过商标保护工作。他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企业维权中的困难主要在于赔偿数额低,维权成本高,维权诉讼所获赔偿远远低于维权成本。

“一方面是因为目前司法政策中的‘填平’原则,即需要企业来证明自身损失多少才能索赔多少,企业索赔获得的主要是补偿性赔偿,而不是惩罚性赔偿;另一方面,企业通常会存在取证困难的问题,例如,企业认为‘山寨’家电导致自己损失了很多市场,但这些市场往往是潜在的,企业很难拿出充足的证据来进行证明。”杜秀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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