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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凭着3000块钱起家成为东莞首富 却在53岁名誉扫地

2018-08-08 09:03:16  券商中国    参与评论()人

百般狡辩终败北

何思模有着极其丰富的人生阅历,他尝试过捡塑料瓶、卖血、扒火车,也曾先后兼任民建中央委员会企业委员会委员、政协东莞市委常务委员,合肥工业大学、暨南大学、扬州大学客座教授等社会职务。

他在乎名誉更乐于在公开场合宣讲自己的创业艰辛,就是这样一位“社会活动家”,面对证监会的指控,何思模怎会轻易妥协,他表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市场操纵,并指出没有操纵证券市场的动机和意图。

证监会回应,何思模存在操纵市场的动机和意图。首先,2016年6月28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易事特”锁定期届满,可以开始卖出,2017年2月员工持股计划到期。从2016年6月28日至2016年11月28日,在5个月的时间里何思模未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卖出。

在上述期间,“易事特”股价从收盘价最高的30.58元一路下跌,期间均价为27.93元。如员工持股计划在这期间卖出,在向参与人分配自筹资金部分对应份额及借款部分对应份额的收益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剩余收益面临较大的股权质押融资借款利息压力。因借款和股权质押挂钩,何思模就惧怕了股价下跌带来的压力,因还款压力是刚性的,一旦股价下跌何思模就会亏钱,何思模存在提升股价的动机。

其次,易事特证券事务代表在2016年11月22日左右曾按要求统计了9家上市公司的分红方案以及披露后的股价走势,在统计表中与易事特属同一行业的三家公司用红字标红区分:

一家公司2016年半年度10转8派1,披露后股价没有反应;另两家公司2016年半年度10转30,披露后股价分别连续4日、3日涨停。

何思模在笔录中也承认,“进行高送转,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来看是提振股价的一个有效方法”。上述情况表明,何思模有通过高送转提升股价的意图。

再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易事特在2016年12月1日及12月5日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必要的风险提示”部分中披露员工持股计划,意味着易事特认为该信息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其理应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但上述两次公告中所披露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易事特股份数及占总股本比例均与披露时的实际情况不符,也即未如实披露减持情况。而易事特员工持股计划在利润分配及高送转预案提案的预披露公告后的减持情况,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

就是这样,何思模滥用提案权,以拉高股价为目的,控制提出并公告“高送转”预案提案的时点,并在易事特披露“高送转”预案提案后,股价连续五个交易日涨停期间,决策卖出员工持股计划中的96.15%,在自己赚得盆满钵满的时候成了那个“吃相难看”的代表。

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曾在公开场合直言上市公司乱象,其中包括用高送转来助长股价投机,大股东和董监高高位套现的行为,市场人士称吃相很难看,被套的广大中小投资者有苦难言。证监会决定根据操纵市场行为的事实,对何思模没收违法所得63,997,059.25元,并处63,997,059.25元罚款。根据短线交易行为的事实,对何思模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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