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落实药品分类采购政策。对新批准上市的仿制药、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和国家实施专利强制许可的药品,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根据药品生产企业申请,及时无条件纳入挂网目录,在采购平台进行标注。完善主要由市场形成药品价格的机制。根据国家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政策的规定,强化医保控费作用,做好与药品采购、医保支付等改革政策的衔接。严厉打击价格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药品价格监测预警,通过制定药品价格行为规则,指导生产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结合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和国家的交流,加快药品研发、注册、上市销售的国际化步伐。支持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建立跨境研发合作平台,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发掘全球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