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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发展15亿不良贷款再追踪:原董事长不负直接责任

2018-07-30 08:43:27    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评论()人

资料显示,告别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一职后,周林于1997年至2004年间先后出任深发展行长、董事长。在周林掌舵的八年时光里,深发展走出广东,在上海、杭州、大连、天津、南京、重庆、成都、昆明等地开设多家分行,成长为一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

在周林任职深发展后期的2003年,该行放出上述15亿元贷款,并在次年引进美国新桥资本,完成了足以被载入中国银行业发展史册的首例外资并购国内商业银行案。

多家媒体报道显示,2004年“洋股东”入主深发展后,发现上述15亿元贷款存在违规嫌疑。据记者了解,时任董事长周林在行内会议上主动提出报案,并于2004年11月亲自带领“洋行长”韦杰夫前往深圳市公安局以相关企业涉嫌“贷款诈骗”报案。不久后,周林于2004年12月离任董事长一职,并在2006年1月被免去了该行党委书记职务。

周林留给坊间的最后消息,是2006年3月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原因是在15亿元贷款案中涉嫌违法放贷。先是“贷款诈骗案”报案,接着是“违法放贷案”调查,主动报案,却又被警方带走调查,在周林身上发生的这一切看来并不简单,令人愕然。而从那以后,市场鲜再有关于周林的消息出现。直到十年过去,随着新设立的辽宁振兴银行高管名单的披露,大众才又见两鬓已生白发的周林,他此时的身份,已是这家东北地区的民营银行的董事长。

有知情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其实当初周林只不过是应警方要求对相关事项作配合调查,有关情况后来也向监管部门如实反映,并不存在影响银行高管任职资格的情况,因此后续周林的银行高管资格也都顺利通过审核。

那么,辽宁振兴银行董事长任职资格获监管部门核准通过的周林,在当年的15亿元不良贷款中究竟是如何被认定责任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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