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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放管服” 山西重启36项采购项目

2018-07-25 16:22:27    中国财经报  参与评论()人

数不清多少个日夜,每个项目都经过一番显微镜式的审查。近日,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山西采购中心”)将36个“沉睡”的采购项目叫醒。截至目前,36个“沉睡项目”已中有18个顺利办结,16个办理了撤销手续,其中绝大多数项目在做相应调整后进行了重新申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西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要求,山西采购中心主动作为,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多项措施,对政府集中采购活动中存在的一批长期滞留、推而不动的项目进行摸底与整治。

“这些项目不仅严重影响了政府采购业务运行的整体进度,增加了采购成本,更造成社会上对政府采购效率低下的诟病。我们对这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摸清底数,最终发现,采购人需求不规范、预算编制不完整、内控管理机制不健全,是项目进展缓慢和停滞的主要原因。”山西采购中心一处处长杨安定告诉记者,这些项目集中在2016年到2017年,项目主要分为三类:因多次开展采购活动,却反复废标,涉及预算资金9747.26万元的31个项目难以结办;因采购单位预算改变,涉及预算资金410.19万元的3个项目无法进一步落实;因采购单位无人过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188.22万元的2个项目停滞不前。找到了这些项目的顽疾之因,山西采购中心便开始对症下药。

山西采购中心一方面主动联络,激活“沉睡”项目。打电话催办长期滞留项目是业务处室每天上版的第一件事。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项目滞留原因,积极与采购人进行会商分析,并依法为采购人提出意见或建议;针对采购需求不明确或具有排他性倾向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山西采购中心主动邀请采购人代表进行座谈,开展业务宣讲、法规宣传,进行廉政风险、废标风险提醒,反馈专家评审意见,并帮助解决编制采购需求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预算编制不合理或采购需求意见分歧较大的项目,山西采购中心组织专家对采购需求提出建议,若双方不能达成共识,采购人会得到撤销项目的提议;针对多次废标重招项目,山西采购中心要求采购人在项目重招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供书面专家论证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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