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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又不清楚这笔资金未来流向,所以我们大家关心的是其究竟让利于政府,还是让利于医院,还是让利于民?”C药企某负责人对澎湃新闻说道。
除此之外,因为让利协议,还有药企认为,武进区卫生局此举涉嫌要求药企以“增值服务费”、“服务费”的方式向该区获取药品交易机会,违反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的规定。
武进卫生局:为压缩临床费用利润空间
据武进区卫生局局长左朝辉表示,此次武进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谈判将近尾声,约有10%的药企未谈判成功。
武进卫生局药品医用耗材管理中心唐姓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这是武进区首次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谈判。
左朝辉向澎湃新闻介绍,2016、2017年武进区连续发生了五六起医疗机构专家因为药品回扣受到法律处置的事件,“检察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临床费用可获利空间太大,相关管理部门存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因此发了检察建议书,明确我们要加强这方面管理。”左朝辉说。
这一背景下,武进区组织相关部门赴周边省市学习,最终决定要由区卫生、财政、物价、发改、政务办、人社、市场监管多部门组成一个领导小组,建立区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谈判机制。
然而,左朝辉透露,决定该方案之时,国家层面对“二次议价”公开发文仍持禁止态度。“所以我们中途想着,要是省市两级定下来的价格合理的话,就不弄区里的谈判了,但结果我们区下面的医疗机构反映,招标价格跟他们以前的交易价格相比还是有很大差价,因此我们就决定还是要组织区里的谈判。”
另一方面,左朝辉表示,自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发布后,业内将其中的“允许公立医院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联合带量、带遇算采购”规定解读为“在国家政策文件层面‘禁止医院采购药品二次议价’的禁令打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