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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再出“组合拳”稳控房地产市场

2018-06-28 16:02:46    重庆日报  参与评论()人

三是公积金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贷款需求,继续暂停第二套以上购房贷款,严禁开发企业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是对购买二手住房且属于家庭首套房的个人住房贷款需求给予合理支持。

五是督促开发企业履行诚信销售承诺书,在办理预售许可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公平公正销售全部房源,支持首套刚需客户优先选房,不得预留关系房源、内部房源,不得按购房付款方式安排选房顺序。

重庆日报:在遏制投机炒房方面,又有什么举措?

市国土房管局:投机炒房,是目前市民深恶痛绝的行为。本次发布的《通知》,也有相应举措。

首先,便是此前说的落实各区县政府、市级相关部门遏制炒房、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相关责任,共同遏制炒房行为,而非一家动作。

二是不给炒房者贷款。对已经拥有两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均未结清的居民家庭,继续暂停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重庆市纳税证明或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三是开展个人贷款违规用于购房的专项治理。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和市国土房管局要联合开展个人贷款违规用于购房专项治理,严禁为购房者提供“首付贷”或场外配资,防范个人消费性贷款(含以房抵押贷款、网络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个人贷款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

四是严格执行主城区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售政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两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还有就是从开发商层面,严格审查其土地竞买资金,严禁利用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保险资金等用于缴纳竞买保证金。同时,严格审查开发企业开发贷款资格,审慎发放开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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