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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的情况下,调控政策的触角就不能只紧盯个人,还必须紧盯企事业单位,不仅要对个人实行限购、限贷和限售,也要对企事业单位购买和转让住房进行约束,让它们无法钻楼市调控的空子。显然,西安市在这个问题上看得更深,对楼市调控政策进行了有的放矢的升级和扩容。
应当说,把企事业单位购买住房纳入到限购范围是一种创新,同时也需要更加精准和进一步细化。比如,如何有效控制企事业单位以购买办公楼、商业用房的名义购买住房,对企事业单位已经购买的住房是否要设立限售条件等,都需要在政策制定上有针对性地进行考量。只有相应配套措施真正到位,才能有效地遏制市场上的炒房现象。
毋庸置疑,西安对企事业单位购买住房实施调控,有效弥补了政策“一刀切”的缺陷和不足,更好地发挥了地方政府在楼市调控中的作用。其他地方,特别是市场供求关系比较紧张的一、二线城市,也不妨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学习借鉴西安的经验,出台相应的购房政策,堵塞炒房漏洞。
需要强调的是,调控的目的不是要调“死”市场,而是要规范市场行为,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基于此,当前更需要严控炒房,用公平的方式来满足居民的住房需要。对企事业单位来说,工作的重心应当放在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和市场拓展等方面,而不应从事炒房等投机行为。(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谭浩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