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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惠是天龙集团的另一家控股子公司,曾经在2016年和2017年两次因环保问题遭当地环保部门整治。因被撤销环保备案,无法合规组织日常生产,天龙集团已于6月4日决议解散福建三惠。
据公告,2014年10月22日,福建三惠向天龙集团借款1600万元,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截至2018年5月31日,福建三惠尚未归还天龙集团借款本金及利息,经多次催讨,福建三惠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天龙集团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天龙集团还称,2014年5月19日,天龙集团与陈剑华、福建三惠签订协议,陈剑华将其所持有的福建三惠60%股权转让给天龙集团,由于福建三惠实际盈利数与承诺利润数存在差异,陈剑华应向福建三惠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584.39万元。但截至提起诉讼日,陈剑华尚未向福建三惠支付该笔款项。因此,天龙集团方面提出,违约方陈剑华应向守约方天龙集团和福建三惠支付违约金96万元。
目前,该诉讼已由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受理,尚未正式开庭审理。
6月2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上述事项致电天龙集团董秘办采访,工作人员表示,天龙集团不接受电话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