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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未按规定退出房地产业务

2018-06-21 09:06:29    审计署网站  参与评论()人

2.2016年,所属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将从集团申领的5870.48万元科技创新基金用于与科研项目无关支出。

3.2016年,所属中煤科工物流有限公司未将办公用房计入固定资产,造成少计资产2248.96万元、折旧53.41万元。

4.2016年,中国煤炭科工总部未按规定向一家所属企业收取股权转让款利息,造成少计收入1028.66万元。

(二)经营管理方面。

1.2009年至2016年,中国煤炭科工12项产权类投资事项未按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决策,涉及金额5.95亿元。

2.2009年至2016年,所属中煤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违规开展货物购销业务,3.29亿元资金存在损失风险。

3.2016年,所属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5个工程项目的采购业务应招标未招标,涉及金额3.05亿元。

4.2010年,中国煤炭科工在所属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可行性研究的情况下,同意其对下属企业增资2550万元。2016年增资对象已停产,上述投资面临损失风险。

5.2009年,所属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报集团审批,为下属企业贷款2380万元提供担保,至2016年底承担连带责任代为偿还的1323.92万元本金及利息存在损失风险。

6.2016年,中国煤炭科工违规对外出借资金300万元,至2017年4月仍未收回。

7.中国煤炭科工未按规定退出房地产业务,2013年和2016年违规批准所属企业开发商业性房地产项目。

8.至审计时,中国煤炭科工一个2014年已列入国家优先实施项目清单的重大建设项目仅完成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

9.2017年,中国煤炭科工与外部企业签订框架协议,拟通过虚假转让股权方式取得其产能指标,规避去产能政策要求。

10.2016年,中国煤炭科工未按要求完成年度应收账款和存货压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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