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12.2012年至2016年,所属一家企业未签订合同、未明确支付标准即支付佣金120.07万元,其中2016年15.04万元。
13.至审计时,中丝集团未按要求完成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处置工作;2016年中丝集团未按要求完成年度应收账款和存货压控工作。
14.至审计时,中丝集团超批复多保留5辆公务用车。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
1.2014年至审计时,所属中丝大连公司在接待活动中无事前审批及招待清单,列支业务招待费341.4万元。
2.2013年至审计时,所属中丝海南公司等5家企业购买礼品162.43万元、无领用记录消费酒水76.33万元。
3.2013年至2015年,所属中丝海南公司两名管理人员违规报销费用、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涉及金额13.79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中丝集团通过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财务报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等方式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