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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自然是广告。第一类是自信车车身、APP开屏等位置的广告招商。其投放逻辑在于共享单车每天上千万次的打开、使用频率带来的传播效应。但因部分城市明令禁止车辆设置商业广告而举步维艰。如去年9月,在北京市出台的《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就明确提到这一点。第二类广告投放可能在于骑行路线中的定位商家推荐,比如根据出行积累下的数据为用户推荐周边餐饮、购物等服务,这一点在ofo官网上也有所体现,基于LBS投放实现“引流到店”,官网定价为“1000元起投”。
另一种途径是通过与景区、园区等封闭环境合作进行单车投放。哈罗单车相关负责人对北京晨报记者表示,目前已在200多个景区实现合作投放。“景区业务目前是哈罗单车实现盈利的重要业务之一,也一直是企业深入布局的重要细分市场,在深化产品垂直竞争力上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景区的选择上,只要场地适合骑行游玩,均在其景区业务的合作范畴内。同时负责人还表示,“会与各地景区采取‘共赢单车’模式,景区也参与盈利分成。目前景区业务已实现盈利。”
终究是资本的游戏
共享单车是一桩“好生意”吗?对互联网巨头们来说,或许值得考虑。
回顾此前的两年,理想中的共享单车行业发展应该是这样的:通过前期不计成本的投放、宣传和发放补贴,增加用户对这一出行方式的认知以抢占市场份额,“活到最后”的企业合并成为寡头实现盈利。类似的“戏码”也上演过很多次,只不过这次,投资人未能如愿。
“彩虹大战”中陆续倒下的共享单车创业者是行业发展的第一批牺牲者,原因无非是融资不到位、资金链断裂,被迫退出。ofo与摩拜是暂时的胜利者,因为运营时间够长、背后资本支持足够充足。即便被传多次,但最终双方并未合并,行业竞争远未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