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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散伙是必然?俞敏洪谈徐小平:杀功臣才是好皇帝

2018-06-11 08:54:54    中国企业家  参与评论()人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企业战略与政策系教授、博导金占明认为,为什么中国企业有这么多的合伙人最后走到散伙这一步?经营理念出现分歧之后,没有很好地得到解决是重要原因。也反映了合伙人之间,在遇到问题时,并没有预先设定解决方案。

结语:“散伙”是必然的怪圈?

成功者多有相似,而散伙者各有各的不同。

从新东方三大佬,到万通六兄弟,再到联想柳传志与倪光南,真功夫内斗、国美之争等,江湖义气、不合理的股权设置、利益分配不平衡、合伙人角色转变、理念冲突、功高盖主等,都可能是中国式散伙的一些关键词。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从“合伙人”到“散伙人”的故事,都有一个非常相似的特点,那就是利益总是与感情纠葛在一起。

要跳出中国“合伙人”怪圈,北京企业研究所所长贺阳认为,关键还是要企业实行股权化,共同创业之时,股份、贡献与利益分享,实现深度捆绑。合伙人制度使西方的投资银行在100多年中得以将才能最优秀也是流动性最高的业内精英集结在一起,形成了一种独特、稳定而有效的管理架构,并先后产生了诸如摩根、美林、高盛等优秀的投资银行。西方经营一二百年的合伙人机制,对中国企业的发展模式有借鉴意义。

俞敏洪曾深有感触,找合伙人比找老婆还要难,但找到了合伙人,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合伙人不是找的,是碰的。

对于合伙人来说,有时候,从合伙到散伙仅仅是一步之遥,如何做,不仅体现各自的经验和智慧,更体现其视野和格局。

当然,合伙人组合,最考验的还是人性。饱受合伙人散伙之苦的史玉柱,曾深有体会地说:“合伙人制是一个民主试验。”

参考资料:

《俞敏洪:合伙人不是找的 而是碰出来的》,新京报

《从合伙人到散伙人 中国合伙人的“七年之痒”》,企业观察报

《中国散伙人:当年柳传志和倪光南、潘石屹和冯仑、俞敏洪和王强...都是怎么分手的》,华商韬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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