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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缩减2017年公司债发行规模 从80亿降至50亿

2018-06-07 17:48:30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在此之前的5月19日,龙湖拓展申请公开发行的2017年公司债券状态为“中止”。 据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了解,该次“中止”主要是因发行主体资格问题。

2016年10月,上证所发布《关于试行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公司债券分类监管的函》,要求发行人应资质良好、主体评级AA及以上,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行业政策和市场调控政策。 与此同时,房企申报公司债的条件需符合:境内外上市房企,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省级政府(含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地方政府所属的房企,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排名前100名的其他民营非上市房企。

本次公司债的发行主体为龙湖拓展,非上市公司,又未参与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的房企排名,并不具备在上证所发行公司债的条件。据悉,伺候龙湖拓展参与了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最新一次的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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