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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发文:进一步加强核电运行安全管理

2018-05-30 18:11:28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坚持持续改进。充分汲取运行事件经验反馈和国内外同行经验教训,扎实有效开展常态化、机制化的评估、检查和改进行动,追求卓越,持续提高安全绩效。

坚持开放透明。严格执行核电厂运行报告制度,建立开放共享的经验反馈体系,在行业内共享良好实践和经验教训,促进全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共同提升。

(三)总体目标。

核电运行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运行安全水平始终保持国际前列并持续提升。核电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政府安全管理能力不断提高,核电行业安全管理、核安全监管、核应急响应、核安保能力进一步增强。核电安全得到更加充分、全面、有效的保障。

二、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

积极培育和建设核安全文化,营造人人敬畏核安全、共同守护核安全的工作氛围,使全体从业人员自觉将安全第一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充分发挥领导带头示范作用。核电集团和核电厂应制定并公示主要负责人核安全文化行为准则。企业各级负责人,特别是党政负责人,在工作中要率先垂范、带头践行安全第一理念。坚持保守决策,以审慎保守的态度处理安全相关问题。授予安全岗位相适应的权力,确保安全相关人员、物资、资金等资源投入。建立容错机制,鼓励员工主动报告安全问题,并予以及时回应和合理解决。

(二)制定核安全文化建设指导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相关部门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核安全文化建设指导方案,指导规范企业核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将核安全文化的原则和属性转化为具体要求,进一步落实到核电厂安全管理工作中。研究制订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实现核安全文化健康状态可检查、可量化、可评价。核电厂要定期开展核安全文化自评估和同行评估活动,及时查找弱项短板,借鉴良好实践,有针对性地提升核安全文化水平。

三、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核电厂要严格按照核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做到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分工有序、人人自觉。

(三)进一步完善企业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核电厂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企业各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基层员工(含承包商、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晰界定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管理考核和严格奖惩等方式,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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