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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实施“分散回收、集中拆解”。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辉建议,布局环保设施共享网络,引导行业向环保拆解和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方向发展。“在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相关企业共享环保设备,强化与环保企业合作,既降低环评成本,纾解企业经营之困,也有利于废弃物规范处置,便于国家统一监管”。
——落实汽车生产者责任制,实施汽车全生命周期管理。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迎春建议,以立法手段要求汽车生产者,通过信息技术手段绑定发动机号,对即将报废车辆进行警示,汽车生产厂成立专门的报废车回收处理部门或子公司,对回收报废车辆实施补贴奖励。
“当前亟待在法律上明确回收主体,或由生产厂家负责回收,或由专门的汽车回收企业回收;实行报废汽车强制回收制度,明确报废汽车标准,授予相关部门按法定程序强制处理的权限。”重庆邮电大学网络空间安全与信息法学院教授朱涛呼吁,对“假报废真改装”的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明确报废汽车监管机构和监管职责。
——通过政企合作、打造全国联网的统一平台,提高行业网络化和技术化水平。汽车报废服务平台“报废专家”创始人赖晓凌建议,可借助网络统一平台,引导车主通过网络平台将报废汽车提交到正规的拆解企业,缩短中间环节,逐步淘汰黑市“黄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