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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部分上市公司披露举行股东大会公告的时间距离会议时间较短,一些公司则将会议场地设置在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
根据媒体报道,2016年6月一汽轿车举行股东大会时,进会场前股东们被要求签署包含“不故意打探公司未公开信息,未经公司许可,不与公司指定人员以外的人员进行沟通或问询”等内容的承诺书。参会股东以交易所未有相关规定为由拒绝签署,最终公司作出让步。
在业内人士看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中出现的种种不合理甚至违规现象,折射出当下中小股东处于弱势,其合法权利难以得到保障的现状。
多环节存在提升空间
投服中心专家表示,从目前情况来看,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召集、召开、表决、信息披露等环节都存在提升空间。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利边界划分及分工协作安排,构成了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石。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后续信息披露等行为能否规范有效地开展,检验着公司的治理水平。多位业内人士呼吁,股东大会存在诸多问题,需监管、自律、监督三管齐下进行纠正改善。
监管方面,对于部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存在的程序违规及董监高缺席等问题,交易所应及时通过问询函等方式予以关注,要求其说明情况并责令改正。违规情节严重的,可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自律方面,上市公司应自觉确保股东大会程序完备、内容合法;会议召集主持合法,会议签到等流程设置合理,董监高应当出席会议,设置监票计票环节,议案表决前应该经股东审议并充分听取股东意见,积极回应股东现场提出的建议质询;确保业绩报告、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真实、准确、完整,利润分配、关联交易、担保事项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
在此基础上,全国及各地上市公司协会等自律组织应充分关注股东大会,一旦出现漠视中小股东权利等问题,可通过协会内部通报、公开批评等方式,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
监督方面,监管层可引导媒体跟踪并深入报道市场关注度较高的上市公司,特别是一些“问题公司”的股东大会,形成“全民监督”的舆论氛围。